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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4-10-12
    宝坻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经天津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关于支持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务必抓好落实。2024年9月23日关于支持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进一步发挥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以下简称科技城)在唱好京津“双城记”中的平台作用,支持科技城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政策措施。一、提升统筹推动层级。建立京津两市市级领导层面的对话机制,纳入京津冀分管副省(市)长专题会议制度框架内,提级协调解决科技城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需京津两地协调解决的关键问题。市科技局与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开展常态化对接会商,推动科技创新协同赋能科技城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协同办)协调督促跨区域、跨领域重点事项落地实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宝坻区政府)二、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对北京中关村特色产业园在科技城落地的园中园或科技城内为北京产业配套的企业聚集区,支持其打造市级产业主题园区,推动园区产业特色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宝坻区政府)对北京转移到科技城的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企业,支持其新获批上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在市医药采购平台挂网,按规定纳入天津市医保。(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宝坻区政府)三、放宽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过渡期政策。外省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部分搬迁至科技城或在科技城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国家高新技术资格在有效期内且主营业务范围保持一致的,实行过渡期政策,过渡期限为在我市注册日起三年。企业在过渡期后的一年内在我市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对企业过渡期内未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部分给予相应补贴。(责任单位:宝坻区政府、市科技局)四、加强融资支持。支持市属金融机构推出园区贷、科创贷等金融创新产品,服务园区建设和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宝坻区政府、天津银行等)五、简化人才政策申报手续。对北京转移到科技城的企业职工,在申报天津市领军人才项目和天津市杰出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时,不再要求天津社保;经区政府认定并经市人社局备案的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申报天津市职称评价时,不再要求天津社保。(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科协、宝坻区政府)六、强化教育资源保障。从市内优质基础教育资源辐射、中小学学位配置等方面支持科技城中小学建设。支持京津两市高校在科技城开展产学研合作,新设立的产业研究院依托隶属高校,可开展研究生培养与实践。(责任单位:市教委、宝坻区政府)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具体内容由市协同办组织市有关部门和宝坻区政府负责解释。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城市燃气管网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2024-08-26
    各区发展改革委,燃气经营企业,各有关单位:根据我市城市燃气管网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结合上游企业供我市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变动情况,为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稳定,决定调整我市城市燃气管网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销售价格根据上游气价变化,自2024年9月1日起调整我市城市燃气管网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平均提高0.07元。调整后的价格具体是:(一)居民生活用气。一档用气价格每立方米2.86元,二档用气价格每立方米3.36元,三档用气价格每立方米4.11元。(二)居民独立采暖用气。一档用气价格每立方米2.76元,二档用气价格每立方米3.36元,三档用气价格每立方米4.11元。(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每立方米2.89元。(四)农村“煤改气”居民家庭冬季采暖用气价格每立方米2.76元。    调整后的价格及各档用气量见附表。二、配套措施(一)低保户、特困户等低收入家庭用气按一档气价执行,不执行阶梯气价。(二)涉及居民阶梯气价结算周期仍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我市居民用气实行阶梯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管 〔2015〕984号)有关规定执行。三、有关要求(一)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抄表计量、价格结算等工作。强化政策解释解读和用户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强化气源保障,确保全市天然气稳定安全供应。(二)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滨海新区、武清区、静海区、宁河区、宝坻区、蓟州区应结合实际联动调整本区域城市燃气管网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相关价格制定情况及时报送我委。附件:天津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2024年8月15日附件天津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分档居民生活用气独立采暖用气户年用气量    (立方米)销售价格       (元/立方米)户年用气量     (立方米)销售价格        (元/立方米)第一档0-300(含)2.860-1500(含)2.76第二档300-600(含)3.361500-2500(含)3.36第三档600以上4.112500以上4.11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2.89农村“煤改气”居民家庭冬季采暖用气销售价格2.76
  • 关于组织开展“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请进来 走出去”诚信文化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2024-07-10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城市文明水平,进一步推动“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理念深入人心,市发展改革委、市文明办组织开展“请进来 走出去”诚信文化主题宣传活动。现将《“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请进来 走出去”诚信文化主题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参与诚信文化宣传活动。特此通知。    附件:1.“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请进来 走出去”诚信文化主题宣传活动方案      2.诚信文化主题宣传活动安排      3.“请进来”诚信文化宣教活动预约单      4.天津市诚信志愿服务队入队方式市发展改革委   市文明办2024年7月2日    (联系人:李尚颐;    联系电话:23129731)
  • 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入推行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6-12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 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要求,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破除发展障碍,切实解决各类主体无违法违规证明开具难、开具多问题,依据《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在本市全域推行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办共同编制了《天津市关于深入推行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特此通知。附件:天津市关于深入推行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的实施方案市发展改革委   市政务服务办 2024年6月7日      
  •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05-11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共同编制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特此通知。附件: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方案市发展改革委   市市场监管委2024年4月24日      
  • 关于废止《天津市餐饮业价格行为规则》的通知 2024-04-19
    各有关单位:经研究,决定废止《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餐饮业价格行为规则>的通知》(津发改价检〔2017〕34号)。特此通知。市发展改革委   市市场监管委2024年4月17日     
  • 关于废止《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的通知 2024-04-17
    各有关单位:经研究,决定废止《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的通知》(津发改稽察〔2016〕1028号)。特此通知。市发展改革委   市审计局2024年4月12日    
  • 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补齐公共卫生环境设施短板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落实举措的通知 2024-04-01
    各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城市管理委、水务局、农业农村委、卫生健康委,市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相关单位印发了《关于补齐公共卫生环境设施短板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的通知》(发改社会〔2023〕523号),总结提炼新冠疫情防控做法,推广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补齐公共卫生环境和城乡环境卫生设施短板,提升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宜居环境,从源头上降低疾病传播风险,提出如下落实举措:一、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做法1.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积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坚持民生普及普惠高质量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人居环境清理整治为先手棋,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公共基础设施改善。(牵头单位: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 推进天津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在我市外围区域,布局不少于2万间具备隔离功能的民宿等设施,改善“平急两用”设施周边及沿线的支线道路、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置设施等配套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旅游居住环境。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资金,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医疗卫生机构基础和环境卫生建设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二、推进城市环境卫生清理整治行动3. 以背街里巷、居民社区、城乡结合部等环境卫生薄弱区域为重点开展大扫除和集中清整等活动,推动落实门前三包、清扫保洁制度,消除卫生死角、消除病媒孳生地,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城市生活环境。(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委)4. 开展以孳生地治理为主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工作,坚持常项防制与专项防制相结合,加强高温多雨季节和农贸市场、老旧居民区、城郊结合部等重点部位专项防制,降低媒介传染病传播风险。(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三、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5. 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持续提升农村改厕服务平台服务效率。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定期组织环境卫生大扫除,激发群众经常性清洁环境卫生的积极性,全面提升村容村貌。(牵头单位: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环境整治6. 严格要求新、改、扩建的医院工程项目执行《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强化无障碍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确保项目建成后达到无障碍建设标准。(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7. 持续深入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环境“大扫除”,规范日常卫生保洁管理,让干净整洁有序的环境理念贯彻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管理全过程。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第三中心医院、滨海中医、市南开医院、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市人民医院等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承建医疗卫生机构,要在统筹环境整治和安全生产运营、卫生设施建设和环境清理整治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 五、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8. 坚持做好社区人群感染监测,摸清新冠病毒感染动态本底情况;继续加强哨点医院监测,依托国家级哨点医院开展新冠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和病原学监测;加强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和学校等重点机构监测,了解发热门诊和门急诊就诊量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重点机构聚集性疫情;持续开展变异株监测,重点关注本土感染者主要流行毒株变化情况和境外输入感染者新变异株感染情况;做好口岸输入病例监测,海关部门对入境申报和检疫异常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对入境旅客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进行新冠病毒监测,对符合测序要求的核酸阳性样本进行基因组测序。(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天津海关) 9. 深化分级分层分流诊疗模式,推进重大疾病和短缺医疗资源专科医联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10. 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三期扩建住院楼、市海河医院甲楼传染病区改扩建、市第三中心医院(东丽院区)新址扩建、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改扩建三期工程,提高我市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水平和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11. 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加快推进紧密型区域医共体建设,持续巩固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健全以区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区域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水平。(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六、补齐城乡垃圾污水治理短板12. 持续强化对垃圾收集点、转运站、公厕等环卫设施的维护保洁,严格落实设施管理和卫生保洁制度。提升改造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站点,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建设。推进以焚烧发电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加强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满足全市处理需求。(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委)13. 统筹优化城镇污水处理厂规模,新建扩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高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牵头单位:市水务局)14. 不断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中转站收集模式,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化手段,加强医疗废物过程监管,支持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升级改造,确保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和应处尽处。(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七、提升医疗污水综合处置能力15. 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对污水收集处理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推动发现问题整改,指导医疗机构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升污染治理能力和环境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八、创新城乡社会健康治理模式16. 指导静海区、宁河区和蓟州区3个申报创建区和申报创建镇提高创建质量,年底前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区镇标准要求;已命名区镇力争高质量通过国家复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17. 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和健康细胞培育行动,关注重点人群,深入实施城乡老年健康促进、职业健康促进、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开展考核监测评估,指导各区开展健康城市健康镇村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九、加强城乡环境整治组织保障18. 结合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城乡环境卫生清整的活动,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提升环境卫生水平。(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19. 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有序推进垃圾、污水治理及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委)20. 各区人民政府要提高认识,把城乡环境卫生大扫除、大清理、大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强化日常检查和抽查、监督考核。要统筹本区财政资金,支持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探索按照考核结果和环境建设成效进行拨付使用。要充分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广泛参与,通过随手拍、大比武、积分榜等方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凝聚全社会共识、形成上线联动、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改变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清除病原孳生环境,不断提高群众环境卫生满意度。(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   市生态环境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   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委   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3月21日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 2024-02-07
    各区发展改革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津政发〔2022〕18号)有关部署,按照《天津市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津发改双碳〔2023〕400号)工作安排,经有关区和园区自愿申报、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统筹,确定河西区等4个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个园区为天津市碳达峰试点区(园区),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试点区(园区)要坚持积极稳妥、改革创新、安全降碳的原则,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碳达峰试点建设作为促进本区(园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抓手,统筹谋划重点任务、研究推出改革举措,扎实推进重大项目。二、各试点区(园区)要结合自身实际科学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编制要尊重客观规律,在多目标平衡中寻找最优绿色低碳发展路径,重在探索碳达峰碳中和有效做法、典型经验、政策机制,以保障经济发展和能源安全为底线,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高效协同。试点建设任务不要求面面俱到,但要求突出亮点、打造本区(园区)碳达峰特色任务。三、试点所在区发展改革委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区(园区)试点实施方案及编制说明报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双碳处)。市发展改革委将组织专业力量,对试点区(园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予以指导和支持,对报送的实施方案反馈修改意见。附件:天津市碳达峰试点区(园区)名单2024年2月7日附件 天津市碳达峰试点区(园区)名单 一、天津市碳达峰试点区名单河西区、南开区、津南区、宁河区二、天津市碳达峰试点园区名单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开发区
  • 一图读懂《关于支持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2024-10-15
  • 一图读懂《天津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 2024-09-10
  • 《天津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4-09-10
    一、制定《天津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我国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3月7日,国务院印发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各类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差异化需求,围绕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系统部署二十条具体措施。7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明确直接向地方安排15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落实相关支持政策,要求各省级政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国家工作部署,结合今年4月份我市已出台的《天津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天津市推动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等制定了本实施方案。二、制定《天津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视频会议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按照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结果导向、便民高效的原则,制定《天津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促进农业机械、营运货车、汽车、家电、家装等领域以旧换新政策措施,用实实在在的支持政策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促进产业升级、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实现改革发展成果与老百姓共享。三、《天津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实施方案》共包括主要目标、重点工作、资金保障、组织实施四个部分。主要目标部分:明确到2024年底,引导报废更新农业机械500台(套)左右,报废及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1200辆以上,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50辆左右,更新购置新能源公交车1000辆以上,更换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100套以上,报废更新个人乘用车40000辆以上,置换更新个人乘用车30000辆以上,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40万辆左右,更新居民室内老旧供暖设施10万户左右。工作重点部分:提出了加力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个人乘用车报废更新、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家装等产品改造换新(含居民室内老旧供暖设施及外窗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9个细分领域的补贴金额(比例)和责任分工。资金保障部分:包括明确资金渠道、加强资金管理、动态监测调整、及时跟踪问效4方面工作内容。大规模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各领域牵头部门将把握力度节奏,对本领域资金原则上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组织实施部分:包括强化统筹推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做好宣传引导3方面措施安排。四、《天津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有什么特点?一是合理确定支持领域。对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个人乘用车报废更新、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等领域,严格落实国家标准和要求。同时,在确保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两新”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对家装等产品改造换新领域,按照厨卫家电“焕新”、智能家居消费和适老化改造的产品购置三个方向制定补贴产品目录,并结合民生需求,将居民室内老旧供暖设施及外窗更新纳入支持范围。通过公交车、燃气灶、暖气片等更新换新,促进我市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水平提升;通过汽车、家电、智能家居等更新换新,促进居民生活水平提升。二是着力增强获得感。各领域牵头部门将制定分领域实施细则,明确支持范围和标准、申报条件和途径等,方便公众参与。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缺陷调查和召回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查处价格欺诈等行为,大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区、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确保支持政策实实在在落到消费者身上。同时,加强与线上线下经营主体对接,鼓励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引导商家适度让利,让消费者能够享受更多实惠。三是整体部署分项推进。本次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按照“1+N”模式推进。1是指本《实施方案》,从全市层面提出工作目标,明确重点领域牵头单位和工作要求,强化资金保障和组织实施。N是9个方面的实施方案(细则),由相应牵头部门按照国家和我市部署要求,结合各领域实特点制定实施,突出针对性、操作性和便捷性。五、《天津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支持政策如何落地实施?我市将发挥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协调机制统筹作用,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各方责任;市农业农村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等部门对照国家明确的补贴标准和实施细则,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支持政策,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并尽快组织实施,成熟一个启动一个,不等不靠,不搞齐步走,加快推动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具体为:1.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由市农业农村委牵头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政策热线:63083790,63083792。2.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由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政策热线:24539295。3.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由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政策热线:24539401。4.支持个人乘用车报废更新,由市商务局牵头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政策热线:23311186,23313777。5.支持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由市商务局牵头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政策热线:23311186,23313777;关于平台用户资格核验和补贴发放咨询:95516,95534。6.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由市商务局牵头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政策热线:23311186,23313777;关于平台用户资格核验和补贴发放咨询:95516,95534。7.支持家装等产品改造换新(不含居民室内老旧供暖设施及外窗更新),由市商务局牵头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政策热线:23311186,23313777;关于平台用户资格核验和补贴发放咨询:95516,95534。8.支持居民室内老旧供暖设施及外窗更新,由市城市管理委牵头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政策热线:23106915;9.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由市商务局牵头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政策热线:23311186,23313777;关于平台用户资格核验和补贴发放咨询:95516,95534。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城市燃气管网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政策解读材料 2024-08-26
    一、为什么要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按照国家天然气门站价格政策规定,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单位明确2024年度上游天然气价格政策。今年上游企业特别是中石油不再区分居民和非居民气定价,实施居民和非居民气价并轨。在此情况下,按照各气源低价气优先保障居民的原则,居民用气平均采购价格为2.20元,比上一联动周期提高0.06元。为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依照我市城市燃气管网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充分考虑上游气价上浮情况和用户可承受能力,我们研究出台此次居民用气价格调整方案。二、价格调整具体方案是什么根据我市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结合上游气价上浮情况及城燃企业气源采购情况,考虑损耗因素,经测算,居民用气价格每立方米需平均提高0.07元。具体价格调整方案是:一是居民生活用气。各档用气价格均提高0.07元,其中,一档用气由2.79元提高至2.86元,二档用气由3.29元提高至3.36元,三档用气由4.04元提高至4.11元。延续实行低保户、特困户等低收入家庭的气价支持政策,继续按一档气价执行,不执行阶梯气价。二是独立采暖用气。各档用气价格均提高0.07元,其中,一档用气由2.69元提高至2.76元,二档用气由3.29元提高至3.36元,三档用气由4.04元提高至4.11元。三是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由2.82元提高至2.89元。四是农村“煤改气”居民家庭冬季采暖用气。由2.69元提高至2.76元。上述价格政策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三、价格调整有什么相关配套措施为确保政策平稳实施,我委已就相关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和安排。一是要求各燃气经营企业严格执行价格政策,组织做好抄表、政策解释、客户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增加收费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天然气稳定安全供应;二是要求各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政策实施情况,耐心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协调解决用户实际问题;三是要求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好困难群众支持性政策,各区要强化兜底,保障群众生活不受大的影响。四、价格调整是否需要听证2018年我市即建立了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在建立机制时已履行价格听证等法定程序。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1号令),依照已经生效实施的定价机制制定具体价格水平时,可不再开展定价听证。此次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是按照我市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结合上游气价变化实施的联动调整,因此不再开展定价听证。  
  • 《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4-07-25
    1. 问:《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是什么?答: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的措施》,对服务业发展作出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敏尔书记强调,要用好存量企业和龙头企业,三产要更加注重抓好生产性服务业,抓好金融业、营利性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充分发挥服务业优势区的担当作用。张工市长在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制定出台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方案,打造服务业重点产业链,培育现代服务业新体系。目前,服务业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2023年,全市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0486.15亿元,同比增长4.9%,占全市GDP比重为62.7%。生产性服务业发挥主力军作用,实现增加值6847.62亿元,占服务业比重为65.3%。为落实党中央和我市服务业工作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我们组织开展广泛调研,召开市级部门、专家、政协代表和第三方专业智库等多个层面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学习借鉴外省市经验做法;充分与我市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天津市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行动方案(2023-2027年)》、《关于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的措施》等政策和文件进行结合;统筹行业发展基础、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兼顾现有优势和未来潜力,谋划布局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认真起草形成了《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问:《方案》的主要目标是什么?立足服务实体经济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坚持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和品牌创新协同,打造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集群,实施“五化”工程,因地制宜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到2027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达到70%以上,形成品质更优、效率更高、创新动能更强、开放水平更高、市场环境更佳的服务经济体系,成为拉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3.问:《方案》的主要任务是什么?答:一是重点围绕金融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现代物流、航运服务、商务服务等6个行业领域,打造高端生产性服务业产业集群,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二是重点围绕商贸服务、文化旅游、健康服务、会展服务等4个行业领域,打造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产业集群,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性升级。三是着重实施品质化升级、数字化赋能、融合化发展、绿色化转型、国际化拓展等“五化”工程,加快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能级。4.问:《方案》的保障措施是什么?答:《方案》提出了加强组织推动、聚焦重点区域、加快平台建设、实施主体培育、强化招商引资、加速项目带动、优化人才支撑、提升软硬环境等8方面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健全全市服务业工作推进体系,全面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服务业发展水平。开展重点服务业领域企业梯度培育,建立“星锐企业—骨干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创新领军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研究建立全国服务业总部的目标企业库,引聚服务区域、辐射全国的总部型资源要素。加强与民营企业合作,市场化盘活存量资源。加大项目谋划力度,促进服务业优质项目落地等。5.问:《方案》的主要特点是什么?答:一是坚持现代服务业面上推动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服务业共涉及18个行业门类、50个行业大类。《方案》在遴选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时,对标“十项行动”安排部署,立足我市服务业产业基础,突出重点、突出发展导向,选取了10个行业领域作为未来5年现代服务业发展重点。二是坚持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双轮驱动”。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以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推动两业融合,优化资源配置,对于加快实体经济向价值链中高端延伸、促进产业由生产制造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发挥着积极作用。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增加服务有效供给,扩大服务消费需求,可以进一步巩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消费方式由生存型、传统型、物质型向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转变。10个行业领域既谋划了6个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紧密服务于以先进制造业为基础的实体经济,有效放大产业链效应;又策划了4个生活性服务业领域,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活便利化程度,集聚人气和烟火气,提高城市的美誉度,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三是坚持产业融合发展和创新发展相统一。随着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一代技术应用,现代服务业呈现数字化、融合化、品质化、绿色化、国际化的“五化”特征,特别是跨界融合发展趋势明显。《方案》鼓励服务业顺应“五化”发展潮流,加快与现代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特别是鼓励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四新经济”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抢占现代服务业发展新赛道,培育现代服务业新增长点,努力赢得未来发展主动权。
  • 《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视频解读 2024-07-23

      
  • 一图读懂《天津市加快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图二 2024-07-23

      
  • 一图读懂《天津市加快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图一 2024-07-23

      
  • 《天津市加快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视频解读 2024-07-23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4-09-30
    市水务局:你局《关于报批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收悉。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太湖路雨水泵站进水管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63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市中心城区老旧排水管道设施运行隐患内窥检测及清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80号),结合咨询公司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经研究,基本同意你局报来的《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406-120000-89-01-140808)。具体批复如下:一、工程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主要包括太湖路雨水泵站进水管道工程、中心城区老旧排水管道设施运行隐患内窥检测及清淤工程等,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太湖路雨水泵站进水管道,管径d2600,管道长度1.2公里;提升改造d300~d2400老旧排水管道及排水箱涵,改造总长度635公里。二、工程等级和主要设计方案(一)工程等级和标准太湖路雨水泵站进水管道采用3年设计重现期,地面径流系数加权平均采用0.5,最小设计流速为0.75米/秒。(二)主要设计方案1.太湖路雨水泵站进水管道设计方案。新建d2600雨水管道,采用钢筋混凝管,起点为沅江路,总长度约1200米,坡度为0.5‰,下游接入沐江道现状d2600雨水管道内。雨水管道上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检查井,采用预制混凝土井颈和六防球墨铸铁检查井盖。雨水收水井采用大型平篦(单篦、双篦)式收水井,预制拼装式钢筋钢纤维混凝土井室。2.天津市中心城区老旧排水管道设施运行隐患内窥检测及清淤设计方案。设计清淤过程主要为泵站降低水位-施工现场打井检测有毒气体-潜水员井下封堵-潜水泵调水-牵引式水冲设备水冲管道内部淤泥(局部人工清淤)-管道内窥检测-污水分离设备脱水分离-脱水后的污泥运输-内窥检测-潜水员井下拆堵。(三)征地和移民安置、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工程征地和移民安置、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等基本可行。太湖路雨水泵站进水管道工程施工总工期25个月。天津市中心城区老旧排水管道设施运行隐患内窥检测及清淤工程施工总工期18个月。三、工程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60559.53万元。资金来源按照你局《关于报批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由市级财政资金解决,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可视单体项目设计方案成熟度,分项履行初步设计批复。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完成后,按照程序报批,工程相关前置件办齐后再行开工建设。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建设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并长期发挥效益。附件: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招标方案审批表2024年6月14日附件 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招标方案审批表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采购√√√材料采购√√√工程监理√√√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4-09-30
    市水务局:你局《关于报批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收悉。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设施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19〕670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城市内涝系统化治理市区二级河道清淤及综合污泥处置中心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2〕8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卫津河近期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71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小王庄排水河近期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72号),结合评估单位出具的项目评估报告,经研究,基本同意你局报来的《天津市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406-120000-89-01-871090)。具体批复如下:一、工程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提升整治中心城区21条排涝二级河道,恢复规划断面,提升排涝能力,总长度211.8公里;对小王庄排水河护岸进行提升改造;建设卫津河河口泵站和河道翻板闸,设计流量20立方米/秒;提升整治中心城区管径d1000以上的大型雨水排涝管道进行,总长度180公里。二、工程主要设计方案1.提升整治排涝二级河道。采用水力冲挖方式对张贵庄排水河、复兴河等21条二级河道进行清淤,清淤长度200.6公里、清淤平均河宽30米、清淤总量167.7万立方米;管涵清淤3.4公里、清淤总量0.23万立方米;整修现状破损河道岸坡,整修长度7.8公里、整修面积2.34万平方米。2.提升整治小王庄排水河。小王庄排水河新建及修复浆砌石护坡1.8公里,下部铺设10厘米碎石垫层,边坡比1:2,纵向坡度0.2‰;同步提升(小王庄泵站~北塘排水河)段河道排水能力至22立方米/秒;新建1.8*1.8溢流方涵1座,采用钢筋混凝土材质,溢流能力9立方米/秒。3.新建卫津河河口泵站和河道翻板闸。泵站主体采用跨河式建造方式,主要包括进水渠道、格栅井、闸室段、出水渠道,水泵选用6台、单泵流量3.33立方米/秒潜水轴流泵,泵站二级负荷,采用双电源供电,选用2台1000千伏安干式变压器供电和1台125千伏安干式变压器供电。翻板闸设1孔,孔口净宽13.5米、高3米,主要包括上游扭坡段、铺盖段、闸室段、下游消力池段、扭坡段。4.大型管道清淤。采用管道封堵→潜水泵降水→井内有毒气体检测及安全设备检查→高压清洗车疏通+局部人工清淤→泥水分离设备吸污泥、淤泥脱水→脱水污泥外运至污泥处理厂→CCTV检测→拆除封堵→场地恢复的工艺,对中心城区管径d1000以上的大型雨水排涝管道进行清淤,淤泥脱水产生污水就近排入污水管道,清淤量14.3万立方米。下阶段要进一步深入论证清淤工艺,科学合理确定清淤方式。(三)用地征收补偿、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用地征收补偿、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等基本可行。二级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总工期18个月,小王庄排水河工程施工总工期18个月,卫津河工程施工总工期8个月,大型管道清淤工程施工总工期12个月。三、工程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98642.02万元。资金来源按照你局《关于报批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由市级财政资金解决,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可视单体项目设计方案成熟度,分项履行初步设计批复。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完成后,按照程序报批,工程相关前置件办齐后再行开工建设。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建设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并长期发挥效益。附件: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招标方案审批表2024年6月14日附件 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招标方案审批表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采购√√√材料采购√√√工程监理√√√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市中心城区泵站建设与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4-09-30
    市水务局:你局《关于报批天津市中心城区泵站建设与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收悉。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中车地块地道泵站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62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张兴庄2号雨水泵站及进水管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66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东郊雨水泵站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90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堵口堤泵站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84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开河左堤泵站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85号),结合评估单位出具的项目评估报告,经研究,基本同意你局报来的《天津市中心城区泵站建设与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406-120000-89-01-855161)。具体批复如下:一、工程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泵站三座,包括中车地块地道泵站(设计流量2.5立方米/秒)、张兴庄2号泵站(设计流量10立方米/秒)、东郊雨水泵站(设计流量11立方米/秒);改建泵站两座,堵口堤泵站(设计流量20立方米/秒)和新开河左堤泵站(设计流量20立方米/秒)。二、工程主要设计方案1.中车地块地道泵站及配套管线。新建雨水泵站占地面积1960平方米,主体采用半地下建造方式,主要包括进水闸井、格栅、集水池、主泵房、压力出水池;水泵选用4台潜水混流泵,单泵流量为0.83立方米/秒。新建泵站附属用房,包括高低压配电室、控制室、值班室、卫生间,占地面积3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供电等级为二级负荷,采用双电源10千伏供电,两路电源一用一备。新建d1800泵站进水管道约30米;新建d1600泵站出水管约380米,d400初期雨水管道约230米,及穿越津浦铁路双排2-2.35米铁路顶管87米。2.张兴庄2号雨水泵站及进水管道。新建雨水泵站主体采用半地下建造方式,主要包括进水闸井、格栅、集水池、主泵房、压力出水池,占地面积约343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46平方米。其中新建4.5×2.6米进水方涵约20米;新建d2800进水管约650米,新建出水管道2-DN2400雨水钢管(单根160米,合计320米)。配套消防通道、庭院绿化及给、排水配套管线设施等。采用6台潜水轴流泵,单泵流量为1.67立方米/秒。配套4台2.0米×2.0米铸铁镶铜边方闸门和4套回转式格栅除污机。3.东郊雨水泵站。新建雨水泵站占地面积约3500平方米。翻建现状龙山道北侧雨水管,管径d1500,总长度约760米;新建进水管道,长约45米;新建出水管道,长约145米。新建主要建(构)筑物有雨水泵池、附属用房等,配套设施有进出水管道、消防通道、庭院绿化及给、排水配套管线等。采用6台潜水轴流泵,单泵流量为1.85立方米/秒。本工程供电等级为二级负荷,采用双电源10千伏供电,新建一座10/0.4千伏变配电站。4.堵口堤泵站改扩建。拆除原泵站所有建筑物及水机、电气、金属结构设备。工程新建建筑物包括泵站进水闸、前池、泵房、出水池、涵闸等主要建筑物以及管理用房等,同时新建所有水机、电气以及金属结构设备。选用5台1200ZLB-125G型立式半调节轴流泵,单台机组流量4.05立方米/秒,配套选用5台315kW电机。泵站供电等级按二级负荷设计,采用双回路供电,供电电压10kV。5.新开河左堤泵站扩建。拆除原泵站进水渠、进水闸、进水池、泵房、出水池以及主副厂房等建筑物和水机、电气、金属结构设备。新建泵站进水闸、前池、泵房、出水池、涵闸、生态补水系统等主要建筑物以及管理用房等,同时配套新建水机、电气以及金属结构设备。选用5台1200ZLB-125G型立式半调节轴流泵,单台机组流量4.4立方米/秒,配套选用5台280千瓦电机。主变压器选用两台SCB18-2000/10,10±2×2.5%/6.3kV干式变压器,互为备用;设置两台SC18-160/10,10±2×2.5%/0.4kV干式变压器为二次设备及金结等设备供电,互为备用。(三)征地与移民安置、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等基本可行。中车地块地道泵站及配套管线、张兴庄2号雨水泵站及进水管道和东郊雨水泵站工程施工总工期18个月;堵口堤泵站改扩建和新开河左堤泵站扩建工程施工总工期12个月。三、工程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51768.6万元。资金来源按照你局《关于报批天津市中心城区泵站建设与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由市级资金解决,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可视单体项目设计方案成熟度,分项履行初步设计批复。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完成后,按照程序报批,工程相关前置件办齐后再行开工建设。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建设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并长期发挥效益。附件:天津市中心城区泵站建设与改造工程招标方案审批表2024年6月14日附件 天津市中心城区泵站建设与改造工程招标方案审批表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采购√√√材料采购√√√工程监理√√√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市大黄堡蓄滞洪区分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的批复 2024-09-30
    市水务局:你局《关于调整天津市大黄堡蓄滞洪区分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收悉。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大黄堡蓄滞洪区分区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68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市大黄堡蓄滞洪区分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127号),结合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天津市大黄堡蓄滞洪区分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评估报告》,经研究,基本同意你局报来的《天津市大黄堡蓄滞洪区分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项目代码:2311-120000-04-01-286146)。具体批复如下:一、工程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将地势较低的狼尔窝引河以西、柳河干渠以东、四马营村~四高庄村间区域作为新划定分区,优先滞蓄10年一遇洪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隔堤、治理狼尔窝引河、新建分洪工程、新建堤顶防汛道路及桥梁、整治穿堤建筑物等。二、工程等级和布置方案(一)工程等级狼尔窝引河左岸狼尔窝分洪闸~新建狼尔窝引河节制闸段堤防级别为4级;狼尔窝引河右岸狼尔窝分洪闸~新建狼尔窝引河节制闸行洪河段堤防级别为5级;狼尔窝引河右岸新建狼尔窝引河节制闸~南隔堤段、新建南北隔堤均作为I-1区隔堤,堤防级别同样确定为5级;各建筑级别与所在堤防级别保持一致;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Ⅷ度。(二)工程布置及建筑物1.新建隔堤工程。在狼尔窝引河与柳河干渠之间新建南北两道隔堤。北隔堤东起狼尔窝引河右堤4+435,西至柳河干渠左堤 2+399,总长4.234公里。南隔堤东起狼尔窝引河右堤 6+381,西至柳河干渠左堤4+581,总长3.557公里。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南、北隔堤工程布置。2.狼尔窝引河治理工程。对狼尔窝引河的狼尔窝分洪闸~新建南隔堤段进行治理,总长 6.51公里。其中,狼尔窝分洪闸~新建狼尔窝引河节制闸段设计流量150立方米/秒,左堤治理长度 2.23公里,右堤治理长度 2.27公里。对新建狼尔窝引河节制闸上游300米范围内主槽两岸边坡进行护砌。3.分洪工程。(1)狼尔窝引河节制闸设计流量220立方米/秒,闸室为开敞式结构、5孔、每孔净宽5米;闸底板为整体筏式底板,闸底板顶与狼尔窝引河天然河底高程一致;闸室上游设20米长格宾石笼护底和10米长混凝土铺盖;下游设20米长消力池、15米长混凝土护坦、15米长格宾石笼海漫和15米长防冲槽。(2)狼尔窝引河分洪堰为混凝土宽顶堰,自水流方向依次为上游格宾石笼护砌段、分洪堰段、消力池段及下游格宾石笼护砌段。分洪堰顺水流向长 20米,宽 85米,堰上覆堤堤顶高程3.29米,堤顶宽度5米,上、下游坡比均为1:3。采用重力式混凝土挡墙对堰口进行防护。采用格宾护坡对分洪堰两侧堤坡进行防护。(3)分洪道。在右堤堤外至崔黄路西侧开挖分洪道,分洪道方向与分洪口门垂直,长 230米,宽 120米。对四马营村路西侧南北向鱼塘围埝进行处理,降低其顶高程至常水位1.2米,处理总长度19.07公里。下阶段要进一步完善分洪工程方案比选;进一步优化闸室结构布置;加强上、下游段防护结构;优化海漫段纵坡、防护结构及措水措施;优化地基处理方案。4.穿堤建筑物工程。隔堤工程包括新建穿堤涵闸8座、拆除重建穿堤涵管2座、拆除穿堤涵管复堤1座。狼尔窝引河治理段包括左堤加高培厚范围内的穿堤建筑物在培厚侧增设机闸一体闸门井;右堤拆除重建已损坏的3座涵闸(涵管),对未设置闸门的穿堤建筑物堤防迎水侧增设机闸一体闸门井。5.堤顶防汛道路。北隔堤新建防汛道路4.234公里,南隔堤新建防汛道路3.557公里。狼尔窝引河左堤加高培厚段拆除重建防汛道路 2.23公里,右堤新建、拆除重建防汛道路共计 6.74公里。柳河干渠左堤新建堤顶防汛道路2.00公里。恢复狼尔窝引河堤防加高培厚堤段上堤路43处、长度970米。6.桥梁工程。新建南、北堤堤顶路跨柳河干渠交通桥2座,路改桥2处,拆除重建桥涵4座,拆除危桥1座。下阶段要进一步比选、优化上部结构方案。7.道路工程。崔黄路2.10公里,平面技术指标全部满足四级公路I类要求。四马营村路主要包括 6 个顺接段,长度从北向南分别为 18.169米、36.920米、64.015米、74.042米、36.294米、40.852米。路面宽分别为 6m、3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三)其他工程工程设备方案、征地补偿方案、数字化方案、项目影响效果分析等方案基本可行。施工总工期24个月。三、工程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30568.27万元。资金来源按照你局《市水务局关于调整天津市大黄堡蓄滞洪区分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由市级资金解决,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完成后,按照程序报批,工程相关前置件办齐后再行开工建设。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建设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并长期发挥效益。附件:天津市大黄堡蓄滞洪区分区建设工程招标方案审批表2024年6月17日附件 天津市大黄堡蓄滞洪区分区建设工程招标方案审批表 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采购√√√材料采购√√√工程监理√√√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河西区韵海路(浩江道-定江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4-09-10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报来《关于商请审批河西区韵海路(浩江道-定江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津住建计函〔2024〕14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为完善区域路网体系及市政管线等配套设施,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同意实施韵海路(浩江道-定江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代码:2309-120103-04-01-639121。二、工程位于河西区境内,北起浩江道,南至定江道,全长约144米,同步实施排水、给水、中水、燃气、照明、交通设施及绿化等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12米,具体实施断面以规划批复为准。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BZZ-100KN,其它技术指标按现行有关技术标准执行。三、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25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四、工程由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五、项目建设期8个月。六、本批复有效期2年。望接文后,抓紧组织落实各项建设条件,编制工程初步设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项目招标等工作,按程序报批并实施。此复。附件:工程项目招标实施方案2024年9月9日附件 工程项目招标实施方案建设项目名称:河西区韵海路(浩江道-定江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勘察设计√√√建安工程√√√材料采购√√√工程监理√√√其它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河西区双海道(长泰河-微山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4-09-10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报来《关于商请审批河西区双海道(长泰河-微山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津住建计函〔2024〕19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为完善区域路网体系及市政管线等配套设施,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 2403-120000-89-01-153520。二、工程位于河西区境内,西起长泰河,东至微山路,全长约515米,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同步实施排水、给水、中水、燃气、照明、交通设施及绿化等工程。三、工程总投资约4159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四、工程由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组织实施。五、本批复有效期1年。请据此组织深化优化工程方案,严控工程投资,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在落实规划、土地等各项建设条件后,报我委审批。此复。             2024年8月22日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西青区云霞路(阜宁道-阜盛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4-08-08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报来《关于商请审批西青区云霞路(阜宁道-阜盛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津住建计函〔2024〕18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为完善区域路网体系及市政管线等配套设施,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 2403-120000-89-01-516059。二、工程位于西青区境内,北起阜宁道,南至阜盛道,全长约362米,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同步实施排水、给水、中水、照明、交通设施及绿化等工程。三、工程总投资约3003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四、工程由西青区土地整理中心组织实施。五、本批复有效期1年。请据此组织深化优化工程方案,严控工程投资,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在落实规划、土地等各项建设条件后,报我委审批。此复。             2024年8月5日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西青区碧欣路(保山西道-复康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4-08-08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报来《关于商请审批西青区碧欣路(保山西道-复康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津住建计函〔2024〕18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为完善区域路网体系及市政管线等配套设施,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  2403-120000-89-01-816799。二、工程位于西青区境内,北起保山西道,南至复康路,全长约750米,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同步实施排水、给水、中水、燃气、照明、交通设施及绿化等工程。三、工程总投资约9082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四、工程由天津市西青区土地整理中心组织实施。五、本批复有效期1年。请据此组织深化优化工程方案,严控工程投资,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在落实规划、土地等各项建设条件后,报我委审批。此复。2024年8月5日
  • 市发展改革委2023年市级政府投资计划相关情况 2024-07-04
    依据《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市级政府投资计划有关情况进行公开。2023年,市发展改革委分16批下达政府投资计划72.37亿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6.3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51.4亿元,相关出让地块土地整理成本4.6亿元),用于支持8个领域、155个项目建设。分领域看,公路交通项目13个,下达资金26.3亿元;轨道交通项目3个,下达资金23.1亿元;市政基础设施项目76个,下达资金7.4亿元;水务工程项目11个,下达资金2.73亿元;市容环境项目3个,下达资金0.23亿元;农业农村项目8个,下达资金0.29亿元;社会事业项目21个,下达资金6.64亿元;政权建设项目20个,下达资金5.68亿元。2024年7月3日
  • 市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信息 2024-07-15
    一、执法主体信息(一)名称: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负责人:戴永康(三)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7号国投大厦(四)执法类别:发展和改革领域(五)执法区域:天津市(六)联系方式:23142265(七)监督电话:23142192二、执法人员信息详见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首页“行政处罚、强制”信息栏三、执法职责、依据和程序信息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权责清单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办事事项四、救济渠道信息如果对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对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自行政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先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对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非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行政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市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人员信息 2024-07-10
    序号执法主体持证人员证件编号1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李晓康020000030012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杨瑞020000030023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邢国良020000030034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刘丁020000030045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刘传文020000030056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郭新慧020000030067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建宝020000030078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郭莉020000030089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闫鹏0200000300910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李月奇0200000301011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王延阳0200000301112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刘小溪0200000301213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杨亚鹏0200000301314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刘涛0200000301415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黄焱0200000301516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王禹0200000301617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鹏宇0200000301718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姜辉0200000301819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王国强0200000301920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王敏0200000302021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刘晶晶0200000302122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赵一静0200000302223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袁玲0200000302324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唐蕾02000003024
  •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024-03-29
    序号抽查计划名称抽查领域发起部门抽查对象抽查对象数量抽查事项抽查时间总体抽取比例/数量配合部门12024年度工程咨询单位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工程咨询单位抽查市发展改革委工程咨询单位105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信息一致性及其他情况抽查2024年10月至11月抽取3%市场监管部门、人社部门、公积金管理中心
  • 市发展改革委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024-03-12
    序号计划名称抽查机关名称抽查比例或抽查数量抽查大类抽查事项抽查对象范围抽查计划时间自抽查计划时间至12024年度天津市重点用能单位监督检查计划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结合节能信用评价等级,抽取14家节能监察1.是否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2.是否无偿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3.是否按照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报告内容真实性;4.落实节能整改要求情况;5.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工艺;6.是否按规定开展能源审计、电平衡测试和热效率测试;7.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及备案情况;8.配合依法实施的节能监察工作情况;9.节能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重点用能单位,落实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要求实施能源审计、报送能源审计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的情况;10.是否按照要求开展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能耗在线监测工作。2023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万吨标准煤以上,且未纳入2024年市级节能专项监察名单的重点用能单位2024-4-12024-12-3122024年度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督检查计划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抽取20%节能监察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情况;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情况;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情况。“十四五”期间取得市级节能审查意见,且拟投产时间在2023年度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024-4-12024-12-3132024年度天津市节能服务机构监督检查计划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结合节能信用评价等级,抽取5家节能监察节能服务机构是否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告。2023年度为取得市级节能审查意见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市级重点用能单位提供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2024-4-12024-12-3142024年度天津市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监督检查计划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结合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不少于20家清洁生产检查1.对未保存原始记录或伪造原始记录的检查(包含对未建立清洁生产管理制度的检查);2.对不按照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检查;3.对未公布能源消耗或污染物情况的检查。纳入天津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2024-4-12024-12-3152024年度天津市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监督检查计划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结合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不少于1家清洁生产检查对出具虚假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检查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机构2024-4-12024-12-3162024年天津市市场价格监测监督检查计划天津市发展改革委结合信用风险分类,抽取6家市场价格监测1.是否存在拒不接受指定作为价格监测定点单位、严重影响价格监测工作实施的情况;2.是否存在拒报、迟报或者伪造价格监测信息资料的情况。全市价格监测定点单位2024-3-72024-12-3172024年度天津市信用信息领域监督检查计划天津市发展改革委结合信用风险分类,抽取2家信用信息检查1.异议申请处理情况;2.提供失信信息查询服务情况;3.社会信用信息操作情况;4.信用信息保密情况;           信用服务机构2024-4-12024-12-31
  • 发展改革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 2024-03-12
    序号抽查项目检查对象事项类别检查方式检查主体检查依据抽查大类抽查事项1节能监察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情况;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情况;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市、区两级节能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六十八条《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第五十九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节能监察办法》第十一条节能服务机构是否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告。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市、区两级节能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六条《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第六十一条1.是否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2.是否无偿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3.是否按照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报告内容真实性;4.落实节能整改要求情况;5.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工艺;6.是否按规定开展能源审计、电平衡测试和热效率测试;7.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及备案情况;8.配合依法实施的节能监察工作情况;9.节能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重点用能单位,落实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要求实施能源审计、报送能源审计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的情况;10.是否按照要求开展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能耗在线监测工作。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五千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市、区两级节能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七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五十条《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节能监察办法》第二十三条2清洁生产检查对未保存原始记录或伪造原始记录的检查(包含对未建立清洁生产管理制度的检查)纳入天津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市、区两级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天津市清洁生产促进条例》第二十一条对不按照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检查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市、区两级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天津市清洁生产促进条例》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三十九条;《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三十四条对未公布能源消耗或污染物情况的检查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市、区两级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三十六条;《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三十三条对出具虚假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检查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机构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市、区两级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天津市清洁生产促进条例》第二十三条3市场价格监测1.是否存在拒不接受指定作为价格监测定点单位、严重影响价格监测工作实施的情况;2.是否存在拒报、迟报或者伪造价格监测信息资料的情况。价格监测定点单位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市、区两级发展改革委《天津市价格监测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4信用信息检查1.异议申请处理情况;2.提供失信信息查询服务情况;3.社会信用信息操作情况;4.信用信息保密情况;                                                信用服务机构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市、区两级发展改革委《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 市发展改革委节能、清洁生产领域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示(第2批) 2023-06-02

      序号
      检查对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代码
      检查事项
      检查时间
      执法主体
      检查结果
      备注
      1
      天津中集集装箱有限公司
      911201167736181873
      1.对未建立清洁生产管理制度的检查;
      2.对未保存原始记录或伪造原始记录的检查;
      3.对不按照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检查;
      4.对未公布能源消耗或污染物情况的检查;
      5.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弄虚作假或不报告结果的检查。
      2023.5.16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发现问题
      2
      壳牌(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91120116600540000X
      1.对未建立清洁生产管理制度的检查;
      2.对未保存原始记录或伪造原始记录的检查;
      3.对不按照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检查;
      4.对未公布能源消耗或污染物情况的检查;
      5.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弄虚作假或不报告结果的检查。
      2023.5.16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发现问题
      3
      天津泰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91120116553431070K
      1.对未建立清洁生产管理制度的检查;
      2.对未保存原始记录或伪造原始记录的检查;
      3.对不按照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检查;
      4.对未公布能源消耗或污染物情况的检查;
      5.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弄虚作假或不报告结果的检查。
      2023.5.17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发现问题
      4
      天津统一企业有限公司
      9112011631051201X0
      1.对未建立清洁生产管理制度的检查;
      2.对未保存原始记录或伪造原始记录的检查;
      3.对不按照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检查;
      4.对未公布能源消耗或污染物情况的检查;
      5.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弄虚作假或不报告结果的检查。
      2023.5.23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发现问题
      5
      天津键凯科技有限公司
      911201167972829995
      1.对未建立清洁生产管理制度的检查;
      2.对未保存原始记录或伪造原始记录的检查;
      3.对不按照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检查;
      4.对未公布能源消耗或污染物情况的检查;
      5.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弄虚作假或不报告结果的检查。
      2023.5.25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发现问题
      6
      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
      91120116761252202U
      1.是否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
      2.是否无偿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
      3.是否按照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报告内容真实性;
      4.落实节能整改要求情况;
      5.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工艺;
      6.是否按规定开展能源审计、电平衡测试和热效率测试;
      7.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及备案情况;
      8.配合依法实施的节能监察工作情况;
      9.节能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重点用能单位,落实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要求实施能源审计、报送能源审计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的情况;
      10.是否按照要求开展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能耗在线监测工作。
      2023.5.9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发现问题
      7
      天津晟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11201037581422727
      节能服务机构是否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告。
      2023.5.10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发现问题
      8
      天津市昊安安全卫生评价监测有限公司
      91120110780300329X
      节能服务机构是否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告。
      2023.5.16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发现问题
      9
      天津市吉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112010410340020XY
      节能服务机构是否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告。
      2023.5.16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发现问题
      10
      天津广正汇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1120222052060726A
      节能服务机构是否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告。
      2023.5.17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发现问题
      11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91120000103062810U
      节能服务机构是否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告。
      2023.5.17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发现问题
      12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91120116718249438Q
      1.是否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
      2.是否无偿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
      3.是否按照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报告内容真实性;
      4.落实节能整改要求情况;
      5.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工艺;
      6.是否按规定开展能源审计、电平衡测试和热效率测试;
      7.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及备案情况;
      8.配合依法实施的节能监察工作情况;
      9.节能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重点用能单位,落实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要求实施能源审计、报送能源审计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的情况;
      10.是否按照要求开展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能耗在线监测工作。
      2023.5.25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发现问题
      13
      垦利6-1油田4-1区块开发项目
      2020-000291-07-03-014191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情况;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情况;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情况。
      2023.5.25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发现问题
      
  • 市发展改革委节能、清洁生产领域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示(第1批) 2023-04-28

      序号
      检查对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代码
      检查事项
      检查时间
      执法主体
      检查结果
      备注
      1
      天津龙晟科技有限公司IDC项目
      2108-120114-89-01-252583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情况;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情况;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情况。
      2023.4.13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违法行为
      2
      易华录天津产业园B4、B5机房项目
      2012-120112-89-03-789933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情况;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情况;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情况。
      2023.4.17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违法行为
      3
      盘古云泰数据中心
      2020-120114-65-03-003793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情况;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情况;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情况。
      2023.4.19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违法行为
      4
      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2101-120115-89-03-512507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情况;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情况;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情况。
      2023.4.20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违法行为
      5
      天津勤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91120223075925067B
        对不按照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检查。
      2023.4.18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违法行为
      6
      天津市金鑫晟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91120223668828932K
      1.对未建立清洁生产管理制度的检查;
      2.对不按照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检查。
      2023.4.18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违法行为
      7
      天津勤晟科技有限公司
      91120223MA05P4FP9Y
        对不按照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检查。
      2023.4.18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违法行为
      8
      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
      91120223553406174U
      1. 对未保存原始记录或伪造原始记录的检查;
      2.对不按照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检;     
      3.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弄虚作假或不报告结果的检查。
      4.对未公布能源消耗或污染物情况的检查 。                                                                                                                                                                                                                                                                     
      2023.4.18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违法行为
      9
      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91120113MA06DFCJ6F
      1.对未建立清洁生产管理制度的检查;
      2.对未保存原始记录或伪造原始记录的检查;
      3.对不按照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检查;
      4.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弄虚作假或不报告结果的检查。
      2023.4.24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违法行为
      
  •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023-03-31
    序号抽查计划名称抽查领域发起部门抽查对象抽查事项抽查时间总体抽取比例/数量配合部门1天津市工程咨询单位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程咨询单位抽查发展改革部门工程咨询单位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信息一致性及其他情况抽查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3%/8家市场监管部门、人社部门、公积金管理中心
      
  • 市发展改革委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023-03-22
    序号计划名称抽查机关名称抽查比例或抽查数量抽查大类抽查事项抽查对象范围抽查计划时间自抽查计划时间至1重点用能单位“双随机”节能监察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4家节能监察1.是否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
      2.是否无偿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
      3.是否按照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报告内容真实性;
      4.落实节能整改要求情况;
      5.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工艺;
      6.是否按规定开展能源审计、电平衡测试和热效率测试;
      7.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及备案情况;
      8.配合依法实施的节能监察工作情况;
      9.节能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重点用能单位,落实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要求实施能源审计、报送能源审计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的情况;
      10.是否按照要求开展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能耗在线监测工作。2022年度综合能源消费量50万吨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2023-04-012023-12-31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双随机”节能监察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0%节能监察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情况;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情况;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情况。近三年市级部门进行节能审查,且拟投产时间在2022年度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023-04-012023-12-313节能服务机构“双随机”节能监察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0%节能监察节能服务机构是否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告近两年纳入天津市节能信用评价范围,且2022年度为市级重点用能单位或由市级进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供节能服务的机构2023-04-012023-12-314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检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低于15%清洁生产检查1.对未建立清洁生产管理制度的检查;
      2.对未保存原始记录或伪造原始记录的检查;
      3.对不按照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检查;
      4.对未公布能源消耗或污染物情况的检查;
      5.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弄虚作假或不报告结果的检查。纳入天津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2023-04-012023-12-315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检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家清洁生产检查对出具虚假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检查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机构2023-04-012023-12-316市场价格监测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家市场价格监测1.是否存在拒不接受指定作为价格监测定点单位、严重影响价格监测工作实施的情况;
      2.是否存在拒报、迟报或者伪造价格监测信息资料的情况。价格监测定点单位2023-04-012023-12-317信用信息检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家信用信息检查1.异议申请处理情况;
      2.提供失信信息查询服务情况;
      3.社会信用信息操作情况;
      4.信用信息保密情况。         信用服务机构2023-04-012023-12-31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4-09-30
    市水务局:你局《关于报批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收悉。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太湖路雨水泵站进水管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63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市中心城区老旧排水管道设施运行隐患内窥检测及清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80号),结合咨询公司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经研究,基本同意你局报来的《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406-120000-89-01-140808)。具体批复如下:一、工程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主要包括太湖路雨水泵站进水管道工程、中心城区老旧排水管道设施运行隐患内窥检测及清淤工程等,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太湖路雨水泵站进水管道,管径d2600,管道长度1.2公里;提升改造d300~d2400老旧排水管道及排水箱涵,改造总长度635公里。二、工程等级和主要设计方案(一)工程等级和标准太湖路雨水泵站进水管道采用3年设计重现期,地面径流系数加权平均采用0.5,最小设计流速为0.75米/秒。(二)主要设计方案1.太湖路雨水泵站进水管道设计方案。新建d2600雨水管道,采用钢筋混凝管,起点为沅江路,总长度约1200米,坡度为0.5‰,下游接入沐江道现状d2600雨水管道内。雨水管道上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检查井,采用预制混凝土井颈和六防球墨铸铁检查井盖。雨水收水井采用大型平篦(单篦、双篦)式收水井,预制拼装式钢筋钢纤维混凝土井室。2.天津市中心城区老旧排水管道设施运行隐患内窥检测及清淤设计方案。设计清淤过程主要为泵站降低水位-施工现场打井检测有毒气体-潜水员井下封堵-潜水泵调水-牵引式水冲设备水冲管道内部淤泥(局部人工清淤)-管道内窥检测-污水分离设备脱水分离-脱水后的污泥运输-内窥检测-潜水员井下拆堵。(三)征地和移民安置、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工程征地和移民安置、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等基本可行。太湖路雨水泵站进水管道工程施工总工期25个月。天津市中心城区老旧排水管道设施运行隐患内窥检测及清淤工程施工总工期18个月。三、工程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60559.53万元。资金来源按照你局《关于报批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由市级财政资金解决,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可视单体项目设计方案成熟度,分项履行初步设计批复。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完成后,按照程序报批,工程相关前置件办齐后再行开工建设。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建设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并长期发挥效益。附件: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招标方案审批表2024年6月14日附件 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招标方案审批表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采购√√√材料采购√√√工程监理√√√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4-09-30
    市水务局:你局《关于报批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收悉。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设施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19〕670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城市内涝系统化治理市区二级河道清淤及综合污泥处置中心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2〕8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卫津河近期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71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小王庄排水河近期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72号),结合评估单位出具的项目评估报告,经研究,基本同意你局报来的《天津市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406-120000-89-01-871090)。具体批复如下:一、工程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提升整治中心城区21条排涝二级河道,恢复规划断面,提升排涝能力,总长度211.8公里;对小王庄排水河护岸进行提升改造;建设卫津河河口泵站和河道翻板闸,设计流量20立方米/秒;提升整治中心城区管径d1000以上的大型雨水排涝管道进行,总长度180公里。二、工程主要设计方案1.提升整治排涝二级河道。采用水力冲挖方式对张贵庄排水河、复兴河等21条二级河道进行清淤,清淤长度200.6公里、清淤平均河宽30米、清淤总量167.7万立方米;管涵清淤3.4公里、清淤总量0.23万立方米;整修现状破损河道岸坡,整修长度7.8公里、整修面积2.34万平方米。2.提升整治小王庄排水河。小王庄排水河新建及修复浆砌石护坡1.8公里,下部铺设10厘米碎石垫层,边坡比1:2,纵向坡度0.2‰;同步提升(小王庄泵站~北塘排水河)段河道排水能力至22立方米/秒;新建1.8*1.8溢流方涵1座,采用钢筋混凝土材质,溢流能力9立方米/秒。3.新建卫津河河口泵站和河道翻板闸。泵站主体采用跨河式建造方式,主要包括进水渠道、格栅井、闸室段、出水渠道,水泵选用6台、单泵流量3.33立方米/秒潜水轴流泵,泵站二级负荷,采用双电源供电,选用2台1000千伏安干式变压器供电和1台125千伏安干式变压器供电。翻板闸设1孔,孔口净宽13.5米、高3米,主要包括上游扭坡段、铺盖段、闸室段、下游消力池段、扭坡段。4.大型管道清淤。采用管道封堵→潜水泵降水→井内有毒气体检测及安全设备检查→高压清洗车疏通+局部人工清淤→泥水分离设备吸污泥、淤泥脱水→脱水污泥外运至污泥处理厂→CCTV检测→拆除封堵→场地恢复的工艺,对中心城区管径d1000以上的大型雨水排涝管道进行清淤,淤泥脱水产生污水就近排入污水管道,清淤量14.3万立方米。下阶段要进一步深入论证清淤工艺,科学合理确定清淤方式。(三)用地征收补偿、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用地征收补偿、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等基本可行。二级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总工期18个月,小王庄排水河工程施工总工期18个月,卫津河工程施工总工期8个月,大型管道清淤工程施工总工期12个月。三、工程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98642.02万元。资金来源按照你局《关于报批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由市级财政资金解决,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可视单体项目设计方案成熟度,分项履行初步设计批复。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完成后,按照程序报批,工程相关前置件办齐后再行开工建设。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建设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并长期发挥效益。附件: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招标方案审批表2024年6月14日附件 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招标方案审批表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采购√√√材料采购√√√工程监理√√√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市中心城区泵站建设与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4-09-30
    市水务局:你局《关于报批天津市中心城区泵站建设与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收悉。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中车地块地道泵站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62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张兴庄2号雨水泵站及进水管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66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东郊雨水泵站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90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堵口堤泵站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84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开河左堤泵站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85号),结合评估单位出具的项目评估报告,经研究,基本同意你局报来的《天津市中心城区泵站建设与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406-120000-89-01-855161)。具体批复如下:一、工程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泵站三座,包括中车地块地道泵站(设计流量2.5立方米/秒)、张兴庄2号泵站(设计流量10立方米/秒)、东郊雨水泵站(设计流量11立方米/秒);改建泵站两座,堵口堤泵站(设计流量20立方米/秒)和新开河左堤泵站(设计流量20立方米/秒)。二、工程主要设计方案1.中车地块地道泵站及配套管线。新建雨水泵站占地面积1960平方米,主体采用半地下建造方式,主要包括进水闸井、格栅、集水池、主泵房、压力出水池;水泵选用4台潜水混流泵,单泵流量为0.83立方米/秒。新建泵站附属用房,包括高低压配电室、控制室、值班室、卫生间,占地面积3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供电等级为二级负荷,采用双电源10千伏供电,两路电源一用一备。新建d1800泵站进水管道约30米;新建d1600泵站出水管约380米,d400初期雨水管道约230米,及穿越津浦铁路双排2-2.35米铁路顶管87米。2.张兴庄2号雨水泵站及进水管道。新建雨水泵站主体采用半地下建造方式,主要包括进水闸井、格栅、集水池、主泵房、压力出水池,占地面积约343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46平方米。其中新建4.5×2.6米进水方涵约20米;新建d2800进水管约650米,新建出水管道2-DN2400雨水钢管(单根160米,合计320米)。配套消防通道、庭院绿化及给、排水配套管线设施等。采用6台潜水轴流泵,单泵流量为1.67立方米/秒。配套4台2.0米×2.0米铸铁镶铜边方闸门和4套回转式格栅除污机。3.东郊雨水泵站。新建雨水泵站占地面积约3500平方米。翻建现状龙山道北侧雨水管,管径d1500,总长度约760米;新建进水管道,长约45米;新建出水管道,长约145米。新建主要建(构)筑物有雨水泵池、附属用房等,配套设施有进出水管道、消防通道、庭院绿化及给、排水配套管线等。采用6台潜水轴流泵,单泵流量为1.85立方米/秒。本工程供电等级为二级负荷,采用双电源10千伏供电,新建一座10/0.4千伏变配电站。4.堵口堤泵站改扩建。拆除原泵站所有建筑物及水机、电气、金属结构设备。工程新建建筑物包括泵站进水闸、前池、泵房、出水池、涵闸等主要建筑物以及管理用房等,同时新建所有水机、电气以及金属结构设备。选用5台1200ZLB-125G型立式半调节轴流泵,单台机组流量4.05立方米/秒,配套选用5台315kW电机。泵站供电等级按二级负荷设计,采用双回路供电,供电电压10kV。5.新开河左堤泵站扩建。拆除原泵站进水渠、进水闸、进水池、泵房、出水池以及主副厂房等建筑物和水机、电气、金属结构设备。新建泵站进水闸、前池、泵房、出水池、涵闸、生态补水系统等主要建筑物以及管理用房等,同时配套新建水机、电气以及金属结构设备。选用5台1200ZLB-125G型立式半调节轴流泵,单台机组流量4.4立方米/秒,配套选用5台280千瓦电机。主变压器选用两台SCB18-2000/10,10±2×2.5%/6.3kV干式变压器,互为备用;设置两台SC18-160/10,10±2×2.5%/0.4kV干式变压器为二次设备及金结等设备供电,互为备用。(三)征地与移民安置、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等基本可行。中车地块地道泵站及配套管线、张兴庄2号雨水泵站及进水管道和东郊雨水泵站工程施工总工期18个月;堵口堤泵站改扩建和新开河左堤泵站扩建工程施工总工期12个月。三、工程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51768.6万元。资金来源按照你局《关于报批天津市中心城区泵站建设与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由市级资金解决,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可视单体项目设计方案成熟度,分项履行初步设计批复。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完成后,按照程序报批,工程相关前置件办齐后再行开工建设。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建设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并长期发挥效益。附件:天津市中心城区泵站建设与改造工程招标方案审批表2024年6月14日附件 天津市中心城区泵站建设与改造工程招标方案审批表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采购√√√材料采购√√√工程监理√√√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市大黄堡蓄滞洪区分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的批复 2024-09-30
    市水务局:你局《关于调整天津市大黄堡蓄滞洪区分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收悉。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大黄堡蓄滞洪区分区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68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市大黄堡蓄滞洪区分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127号),结合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天津市大黄堡蓄滞洪区分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评估报告》,经研究,基本同意你局报来的《天津市大黄堡蓄滞洪区分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项目代码:2311-120000-04-01-286146)。具体批复如下:一、工程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将地势较低的狼尔窝引河以西、柳河干渠以东、四马营村~四高庄村间区域作为新划定分区,优先滞蓄10年一遇洪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隔堤、治理狼尔窝引河、新建分洪工程、新建堤顶防汛道路及桥梁、整治穿堤建筑物等。二、工程等级和布置方案(一)工程等级狼尔窝引河左岸狼尔窝分洪闸~新建狼尔窝引河节制闸段堤防级别为4级;狼尔窝引河右岸狼尔窝分洪闸~新建狼尔窝引河节制闸行洪河段堤防级别为5级;狼尔窝引河右岸新建狼尔窝引河节制闸~南隔堤段、新建南北隔堤均作为I-1区隔堤,堤防级别同样确定为5级;各建筑级别与所在堤防级别保持一致;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Ⅷ度。(二)工程布置及建筑物1.新建隔堤工程。在狼尔窝引河与柳河干渠之间新建南北两道隔堤。北隔堤东起狼尔窝引河右堤4+435,西至柳河干渠左堤 2+399,总长4.234公里。南隔堤东起狼尔窝引河右堤 6+381,西至柳河干渠左堤4+581,总长3.557公里。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南、北隔堤工程布置。2.狼尔窝引河治理工程。对狼尔窝引河的狼尔窝分洪闸~新建南隔堤段进行治理,总长 6.51公里。其中,狼尔窝分洪闸~新建狼尔窝引河节制闸段设计流量150立方米/秒,左堤治理长度 2.23公里,右堤治理长度 2.27公里。对新建狼尔窝引河节制闸上游300米范围内主槽两岸边坡进行护砌。3.分洪工程。(1)狼尔窝引河节制闸设计流量220立方米/秒,闸室为开敞式结构、5孔、每孔净宽5米;闸底板为整体筏式底板,闸底板顶与狼尔窝引河天然河底高程一致;闸室上游设20米长格宾石笼护底和10米长混凝土铺盖;下游设20米长消力池、15米长混凝土护坦、15米长格宾石笼海漫和15米长防冲槽。(2)狼尔窝引河分洪堰为混凝土宽顶堰,自水流方向依次为上游格宾石笼护砌段、分洪堰段、消力池段及下游格宾石笼护砌段。分洪堰顺水流向长 20米,宽 85米,堰上覆堤堤顶高程3.29米,堤顶宽度5米,上、下游坡比均为1:3。采用重力式混凝土挡墙对堰口进行防护。采用格宾护坡对分洪堰两侧堤坡进行防护。(3)分洪道。在右堤堤外至崔黄路西侧开挖分洪道,分洪道方向与分洪口门垂直,长 230米,宽 120米。对四马营村路西侧南北向鱼塘围埝进行处理,降低其顶高程至常水位1.2米,处理总长度19.07公里。下阶段要进一步完善分洪工程方案比选;进一步优化闸室结构布置;加强上、下游段防护结构;优化海漫段纵坡、防护结构及措水措施;优化地基处理方案。4.穿堤建筑物工程。隔堤工程包括新建穿堤涵闸8座、拆除重建穿堤涵管2座、拆除穿堤涵管复堤1座。狼尔窝引河治理段包括左堤加高培厚范围内的穿堤建筑物在培厚侧增设机闸一体闸门井;右堤拆除重建已损坏的3座涵闸(涵管),对未设置闸门的穿堤建筑物堤防迎水侧增设机闸一体闸门井。5.堤顶防汛道路。北隔堤新建防汛道路4.234公里,南隔堤新建防汛道路3.557公里。狼尔窝引河左堤加高培厚段拆除重建防汛道路 2.23公里,右堤新建、拆除重建防汛道路共计 6.74公里。柳河干渠左堤新建堤顶防汛道路2.00公里。恢复狼尔窝引河堤防加高培厚堤段上堤路43处、长度970米。6.桥梁工程。新建南、北堤堤顶路跨柳河干渠交通桥2座,路改桥2处,拆除重建桥涵4座,拆除危桥1座。下阶段要进一步比选、优化上部结构方案。7.道路工程。崔黄路2.10公里,平面技术指标全部满足四级公路I类要求。四马营村路主要包括 6 个顺接段,长度从北向南分别为 18.169米、36.920米、64.015米、74.042米、36.294米、40.852米。路面宽分别为 6m、3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三)其他工程工程设备方案、征地补偿方案、数字化方案、项目影响效果分析等方案基本可行。施工总工期24个月。三、工程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30568.27万元。资金来源按照你局《市水务局关于调整天津市大黄堡蓄滞洪区分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由市级资金解决,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完成后,按照程序报批,工程相关前置件办齐后再行开工建设。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建设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并长期发挥效益。附件:天津市大黄堡蓄滞洪区分区建设工程招标方案审批表2024年6月17日附件 天津市大黄堡蓄滞洪区分区建设工程招标方案审批表 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采购√√√材料采购√√√工程监理√√√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河西区韵海路(浩江道-定江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4-09-10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报来《关于商请审批河西区韵海路(浩江道-定江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津住建计函〔2024〕14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为完善区域路网体系及市政管线等配套设施,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同意实施韵海路(浩江道-定江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代码:2309-120103-04-01-639121。二、工程位于河西区境内,北起浩江道,南至定江道,全长约144米,同步实施排水、给水、中水、燃气、照明、交通设施及绿化等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12米,具体实施断面以规划批复为准。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BZZ-100KN,其它技术指标按现行有关技术标准执行。三、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25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四、工程由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五、项目建设期8个月。六、本批复有效期2年。望接文后,抓紧组织落实各项建设条件,编制工程初步设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项目招标等工作,按程序报批并实施。此复。附件:工程项目招标实施方案2024年9月9日附件 工程项目招标实施方案建设项目名称:河西区韵海路(浩江道-定江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勘察设计√√√建安工程√√√材料采购√√√工程监理√√√其它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河西区双海道(长泰河-微山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4-09-10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报来《关于商请审批河西区双海道(长泰河-微山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津住建计函〔2024〕19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为完善区域路网体系及市政管线等配套设施,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 2403-120000-89-01-153520。二、工程位于河西区境内,西起长泰河,东至微山路,全长约515米,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同步实施排水、给水、中水、燃气、照明、交通设施及绿化等工程。三、工程总投资约4159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四、工程由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组织实施。五、本批复有效期1年。请据此组织深化优化工程方案,严控工程投资,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在落实规划、土地等各项建设条件后,报我委审批。此复。             2024年8月22日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西青区云霞路(阜宁道-阜盛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4-08-08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报来《关于商请审批西青区云霞路(阜宁道-阜盛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津住建计函〔2024〕18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为完善区域路网体系及市政管线等配套设施,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 2403-120000-89-01-516059。二、工程位于西青区境内,北起阜宁道,南至阜盛道,全长约362米,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同步实施排水、给水、中水、照明、交通设施及绿化等工程。三、工程总投资约3003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四、工程由西青区土地整理中心组织实施。五、本批复有效期1年。请据此组织深化优化工程方案,严控工程投资,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在落实规划、土地等各项建设条件后,报我委审批。此复。             2024年8月5日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西青区碧欣路(保山西道-复康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4-08-08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报来《关于商请审批西青区碧欣路(保山西道-复康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津住建计函〔2024〕18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为完善区域路网体系及市政管线等配套设施,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  2403-120000-89-01-816799。二、工程位于西青区境内,北起保山西道,南至复康路,全长约750米,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同步实施排水、给水、中水、燃气、照明、交通设施及绿化等工程。三、工程总投资约9082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四、工程由天津市西青区土地整理中心组织实施。五、本批复有效期1年。请据此组织深化优化工程方案,严控工程投资,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在落实规划、土地等各项建设条件后,报我委审批。此复。2024年8月5日
  • 市发展改革委2023年市级政府投资计划相关情况 2024-07-04
    依据《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市级政府投资计划有关情况进行公开。2023年,市发展改革委分16批下达政府投资计划72.37亿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6.3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51.4亿元,相关出让地块土地整理成本4.6亿元),用于支持8个领域、155个项目建设。分领域看,公路交通项目13个,下达资金26.3亿元;轨道交通项目3个,下达资金23.1亿元;市政基础设施项目76个,下达资金7.4亿元;水务工程项目11个,下达资金2.73亿元;市容环境项目3个,下达资金0.23亿元;农业农村项目8个,下达资金0.29亿元;社会事业项目21个,下达资金6.64亿元;政权建设项目20个,下达资金5.68亿元。2024年7月3日
  • 市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信息 2024-07-15
    一、执法主体信息(一)名称: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负责人:戴永康(三)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7号国投大厦(四)执法类别:发展和改革领域(五)执法区域:天津市(六)联系方式:23142265(七)监督电话:23142192二、执法人员信息详见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首页“行政处罚、强制”信息栏三、执法职责、依据和程序信息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权责清单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办事事项四、救济渠道信息如果对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对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自行政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先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对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非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行政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市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人员信息 2024-07-10
    序号执法主体持证人员证件编号1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李晓康020000030012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杨瑞020000030023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邢国良020000030034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刘丁020000030045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刘传文020000030056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郭新慧020000030067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建宝020000030078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郭莉020000030089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闫鹏0200000300910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李月奇0200000301011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王延阳0200000301112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刘小溪0200000301213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杨亚鹏0200000301314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刘涛0200000301415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黄焱0200000301516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王禹0200000301617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鹏宇0200000301718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姜辉0200000301819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王国强0200000301920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王敏0200000302021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刘晶晶0200000302122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赵一静0200000302223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袁玲0200000302324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唐蕾02000003024
  •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024-03-29
    序号抽查计划名称抽查领域发起部门抽查对象抽查对象数量抽查事项抽查时间总体抽取比例/数量配合部门12024年度工程咨询单位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工程咨询单位抽查市发展改革委工程咨询单位105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信息一致性及其他情况抽查2024年10月至11月抽取3%市场监管部门、人社部门、公积金管理中心
  • 市发展改革委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024-03-12
    序号计划名称抽查机关名称抽查比例或抽查数量抽查大类抽查事项抽查对象范围抽查计划时间自抽查计划时间至12024年度天津市重点用能单位监督检查计划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结合节能信用评价等级,抽取14家节能监察1.是否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2.是否无偿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3.是否按照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报告内容真实性;4.落实节能整改要求情况;5.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工艺;6.是否按规定开展能源审计、电平衡测试和热效率测试;7.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及备案情况;8.配合依法实施的节能监察工作情况;9.节能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重点用能单位,落实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要求实施能源审计、报送能源审计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的情况;10.是否按照要求开展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能耗在线监测工作。2023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万吨标准煤以上,且未纳入2024年市级节能专项监察名单的重点用能单位2024-4-12024-12-3122024年度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督检查计划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抽取20%节能监察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情况;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情况;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情况。“十四五”期间取得市级节能审查意见,且拟投产时间在2023年度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024-4-12024-12-3132024年度天津市节能服务机构监督检查计划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结合节能信用评价等级,抽取5家节能监察节能服务机构是否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告。2023年度为取得市级节能审查意见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市级重点用能单位提供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2024-4-12024-12-3142024年度天津市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监督检查计划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结合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不少于20家清洁生产检查1.对未保存原始记录或伪造原始记录的检查(包含对未建立清洁生产管理制度的检查);2.对不按照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检查;3.对未公布能源消耗或污染物情况的检查。纳入天津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2024-4-12024-12-3152024年度天津市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监督检查计划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结合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不少于1家清洁生产检查对出具虚假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检查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机构2024-4-12024-12-3162024年天津市市场价格监测监督检查计划天津市发展改革委结合信用风险分类,抽取6家市场价格监测1.是否存在拒不接受指定作为价格监测定点单位、严重影响价格监测工作实施的情况;2.是否存在拒报、迟报或者伪造价格监测信息资料的情况。全市价格监测定点单位2024-3-72024-12-3172024年度天津市信用信息领域监督检查计划天津市发展改革委结合信用风险分类,抽取2家信用信息检查1.异议申请处理情况;2.提供失信信息查询服务情况;3.社会信用信息操作情况;4.信用信息保密情况;           信用服务机构2024-4-12024-12-31
  • 发展改革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 2024-03-12
    序号抽查项目检查对象事项类别检查方式检查主体检查依据抽查大类抽查事项1节能监察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情况;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情况;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市、区两级节能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六十八条《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第五十九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节能监察办法》第十一条节能服务机构是否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告。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市、区两级节能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六条《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第六十一条1.是否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2.是否无偿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3.是否按照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报告内容真实性;4.落实节能整改要求情况;5.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工艺;6.是否按规定开展能源审计、电平衡测试和热效率测试;7.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及备案情况;8.配合依法实施的节能监察工作情况;9.节能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重点用能单位,落实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要求实施能源审计、报送能源审计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的情况;10.是否按照要求开展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能耗在线监测工作。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五千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市、区两级节能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七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五十条《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节能监察办法》第二十三条2清洁生产检查对未保存原始记录或伪造原始记录的检查(包含对未建立清洁生产管理制度的检查)纳入天津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市、区两级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天津市清洁生产促进条例》第二十一条对不按照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检查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市、区两级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天津市清洁生产促进条例》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三十九条;《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三十四条对未公布能源消耗或污染物情况的检查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市、区两级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三十六条;《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三十三条对出具虚假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检查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机构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市、区两级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天津市清洁生产促进条例》第二十三条3市场价格监测1.是否存在拒不接受指定作为价格监测定点单位、严重影响价格监测工作实施的情况;2.是否存在拒报、迟报或者伪造价格监测信息资料的情况。价格监测定点单位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市、区两级发展改革委《天津市价格监测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4信用信息检查1.异议申请处理情况;2.提供失信信息查询服务情况;3.社会信用信息操作情况;4.信用信息保密情况;                                                信用服务机构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市、区两级发展改革委《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 市发展改革委节能、清洁生产领域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示(第2批) 2023-06-02

      序号
      检查对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代码
      检查事项
      检查时间
      执法主体
      检查结果
      备注
      1
      天津中集集装箱有限公司
      911201167736181873
      1.对未建立清洁生产管理制度的检查;
      2.对未保存原始记录或伪造原始记录的检查;
      3.对不按照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检查;
      4.对未公布能源消耗或污染物情况的检查;
      5.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弄虚作假或不报告结果的检查。
      2023.5.16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发现问题
      2
      壳牌(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91120116600540000X
      1.对未建立清洁生产管理制度的检查;
      2.对未保存原始记录或伪造原始记录的检查;
      3.对不按照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检查;
      4.对未公布能源消耗或污染物情况的检查;
      5.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弄虚作假或不报告结果的检查。
      2023.5.16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发现问题
      3
      天津泰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91120116553431070K
      1.对未建立清洁生产管理制度的检查;
      2.对未保存原始记录或伪造原始记录的检查;
      3.对不按照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检查;
      4.对未公布能源消耗或污染物情况的检查;
      5.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弄虚作假或不报告结果的检查。
      2023.5.17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发现问题
      4
      天津统一企业有限公司
      9112011631051201X0
      1.对未建立清洁生产管理制度的检查;
      2.对未保存原始记录或伪造原始记录的检查;
      3.对不按照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检查;
      4.对未公布能源消耗或污染物情况的检查;
      5.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弄虚作假或不报告结果的检查。
      2023.5.23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发现问题
      5
      天津键凯科技有限公司
      911201167972829995
      1.对未建立清洁生产管理制度的检查;
      2.对未保存原始记录或伪造原始记录的检查;
      3.对不按照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检查;
      4.对未公布能源消耗或污染物情况的检查;
      5.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弄虚作假或不报告结果的检查。
      2023.5.25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发现问题
      6
      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
      91120116761252202U
      1.是否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
      2.是否无偿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
      3.是否按照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报告内容真实性;
      4.落实节能整改要求情况;
      5.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工艺;
      6.是否按规定开展能源审计、电平衡测试和热效率测试;
      7.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及备案情况;
      8.配合依法实施的节能监察工作情况;
      9.节能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重点用能单位,落实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要求实施能源审计、报送能源审计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的情况;
      10.是否按照要求开展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能耗在线监测工作。
      2023.5.9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发现问题
      7
      天津晟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11201037581422727
      节能服务机构是否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告。
      2023.5.10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发现问题
      8
      天津市昊安安全卫生评价监测有限公司
      91120110780300329X
      节能服务机构是否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告。
      2023.5.16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发现问题
      9
      天津市吉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112010410340020XY
      节能服务机构是否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告。
      2023.5.16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发现问题
      10
      天津广正汇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1120222052060726A
      节能服务机构是否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告。
      2023.5.17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发现问题
      11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91120000103062810U
      节能服务机构是否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告。
      2023.5.17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发现问题
      12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91120116718249438Q
      1.是否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
      2.是否无偿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
      3.是否按照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报告内容真实性;
      4.落实节能整改要求情况;
      5.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工艺;
      6.是否按规定开展能源审计、电平衡测试和热效率测试;
      7.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及备案情况;
      8.配合依法实施的节能监察工作情况;
      9.节能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重点用能单位,落实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要求实施能源审计、报送能源审计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的情况;
      10.是否按照要求开展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能耗在线监测工作。
      2023.5.25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发现问题
      13
      垦利6-1油田4-1区块开发项目
      2020-000291-07-03-014191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情况;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情况;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情况。
      2023.5.25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发现问题
      
  • 市发展改革委节能、清洁生产领域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示(第1批) 2023-04-28

      序号
      检查对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代码
      检查事项
      检查时间
      执法主体
      检查结果
      备注
      1
      天津龙晟科技有限公司IDC项目
      2108-120114-89-01-252583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情况;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情况;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情况。
      2023.4.13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违法行为
      2
      易华录天津产业园B4、B5机房项目
      2012-120112-89-03-789933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情况;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情况;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情况。
      2023.4.17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违法行为
      3
      盘古云泰数据中心
      2020-120114-65-03-003793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情况;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情况;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情况。
      2023.4.19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违法行为
      4
      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2101-120115-89-03-512507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情况;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情况;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情况。
      2023.4.20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违法行为
      5
      天津勤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91120223075925067B
        对不按照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检查。
      2023.4.18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违法行为
      6
      天津市金鑫晟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91120223668828932K
      1.对未建立清洁生产管理制度的检查;
      2.对不按照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检查。
      2023.4.18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违法行为
      7
      天津勤晟科技有限公司
      91120223MA05P4FP9Y
        对不按照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检查。
      2023.4.18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违法行为
      8
      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
      91120223553406174U
      1. 对未保存原始记录或伪造原始记录的检查;
      2.对不按照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检;     
      3.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弄虚作假或不报告结果的检查。
      4.对未公布能源消耗或污染物情况的检查 。                                                                                                                                                                                                                                                                     
      2023.4.18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违法行为
      9
      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91120113MA06DFCJ6F
      1.对未建立清洁生产管理制度的检查;
      2.对未保存原始记录或伪造原始记录的检查;
      3.对不按照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检查;
      4.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弄虚作假或不报告结果的检查。
      2023.4.24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违法行为
      
  •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023-03-31
    序号抽查计划名称抽查领域发起部门抽查对象抽查事项抽查时间总体抽取比例/数量配合部门1天津市工程咨询单位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程咨询单位抽查发展改革部门工程咨询单位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信息一致性及其他情况抽查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3%/8家市场监管部门、人社部门、公积金管理中心
      
  • 市发展改革委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023-03-22
    序号计划名称抽查机关名称抽查比例或抽查数量抽查大类抽查事项抽查对象范围抽查计划时间自抽查计划时间至1重点用能单位“双随机”节能监察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4家节能监察1.是否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
      2.是否无偿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
      3.是否按照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报告内容真实性;
      4.落实节能整改要求情况;
      5.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工艺;
      6.是否按规定开展能源审计、电平衡测试和热效率测试;
      7.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及备案情况;
      8.配合依法实施的节能监察工作情况;
      9.节能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重点用能单位,落实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要求实施能源审计、报送能源审计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的情况;
      10.是否按照要求开展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能耗在线监测工作。2022年度综合能源消费量50万吨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2023-04-012023-12-31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双随机”节能监察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0%节能监察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情况;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情况;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情况。近三年市级部门进行节能审查,且拟投产时间在2022年度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023-04-012023-12-313节能服务机构“双随机”节能监察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0%节能监察节能服务机构是否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告近两年纳入天津市节能信用评价范围,且2022年度为市级重点用能单位或由市级进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供节能服务的机构2023-04-012023-12-314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检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低于15%清洁生产检查1.对未建立清洁生产管理制度的检查;
      2.对未保存原始记录或伪造原始记录的检查;
      3.对不按照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检查;
      4.对未公布能源消耗或污染物情况的检查;
      5.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弄虚作假或不报告结果的检查。纳入天津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2023-04-012023-12-315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检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家清洁生产检查对出具虚假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检查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机构2023-04-012023-12-316市场价格监测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家市场价格监测1.是否存在拒不接受指定作为价格监测定点单位、严重影响价格监测工作实施的情况;
      2.是否存在拒报、迟报或者伪造价格监测信息资料的情况。价格监测定点单位2023-04-012023-12-317信用信息检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家信用信息检查1.异议申请处理情况;
      2.提供失信信息查询服务情况;
      3.社会信用信息操作情况;
      4.信用信息保密情况。         信用服务机构2023-04-01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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